高二那年,我最好的朋友阿辉突然迷上了摄影。他攒了半年的饭钱,买了台二手的单反相机。那时候学校管得严,不让带电子产品,他就每天把相机揣在怀里,像揣个宝贝似的,躲过门卫的搜查溜进教室。 我是他的御用模特。每个周五放学,他都会拉着我骑半小时车,去老城区拍那些斑驳的墙和快要拆迁的巷子。他总说:“陈默,你得笑啊,你笑起来好看。” 可我那时候正处在青春期的拧巴里,总觉得酷才重要,笑是件傻乎乎的事。所以我总是在镜头里板着脸,皱着眉,甚至有时候会不耐烦地对他喊:“能不能别拍了?烦不烦!” 他也不恼,只是低头看着显示屏,小声嘟囔:“以后你就知道了,有些东西错过了就再也回不来了。” 高考前一个月,阿辉退学了。他爸生意失败,家里欠了一堆债,他是长子,得去深圳打工帮着还钱。走的那天我没去送他,因为我还在生他的气——气他为什么要走,气我为什么留不住他。 临走前,他把那台相机留给了我。他说:“帮我保管着,等我回来。” 我接过了相机,却还是那副死样子,冷冷地说:“谁稀罕这破玩意儿。” 他愣了一下,然后用力揉了揉我的头发,转身上了火车。 后来我考上大学,工作,结婚。那台